6 Jan, 2009
原於 2 月 28 Live Space。
高宣揚的《當代法國思想 50 年》中關於李歐塔的章節,有一個很觸目的標題:《攝影取代繪畫正如新聞取代文學》。
除了繪畫,我幾乎其他的領域都有涉足,這個標題對我夠是奪目的。
雖然我也有學過繪畫,但算上應該七八歲的事了。那時候上繪畫班時,畫了一隻和原物很相似的卡通青蛙,喜牧牧的給老爸老媽看,偏偏他們只是不信還說是老師畫的,搞得我哭了出來。
於是我現在連字也寫不好,只有一味推諉說,「我會點草書,寫的是行草。」是的,「德」我能一筆寫出來,「分」和「對」都是一筆加一點。看不懂,別怨我,努力修點國學吧。(不過的確試過有人能看我每晚醉著酒抄下超潦草的筆記,他除了不知道「寸」、「刂」一類在右邊的組件,在草書裡可以寫成類似日文的「う」)
我總把那標題連在另一個忘了是名字的哲學家所說的「這是個攝影的年代」連繫起來。他說這話時,正是攝影剛出現的時候。背地裡流出的是對「文字已死」的感嘆。當然還有一句,一句幾乎是媒體的金科玉律的話:「一幀好相,勝過千言萬語。」
如果攝影取代了繪書,又取代了文字,那我們的時代,「表達」將要從何處去?
時代在向前走,彎彎那風行的 MSN 頭像,說明了一個「後攝影年代」的到臨。彎彎的 MSN 頭像,比日本的漫畫更簡潔,人面一概是圓的,沒有頭髮,眼睛也沒有日本漫畫的矯飾。一切只剩下線條,和一個提綱挈領的說明性文字:「煩」、「悶」… …
如果我說,「這是彎彎的的時代。」或者說,「一幅彎彎 MSN 頭像,勝過千萬幅相。」那意味什麼?一個線條化的年代即將降臨──不,它已經降臨,不過人們還未意識到,一個偉大的線條主義的民粹主義已經到臨── 一個嶄新的,「表達已死」的時代的到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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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的,當代的網絡正是民粹主義的反映。「第二代互聯網」 (Web2.0) 強調人人可以發聲,也為真正的民粹建立了基礎。
在陳冠希事件初期,我曾打算寫繳文聲討,但後來我寫不出,因為那時人們覺得,法庭不准鍾亦天保釋是政府的錯。但我仔細考量,「司法機構」不應包括在「政府」裡面,司法機構決定不讓鍾保釋,是司決機構的失誤,不能歸咎於作為行政機構的「政府」。
三權分立,本身就在說三個獨立的系統互相牽制。關於三權分立,有趣的是,美國總統和國會都沒有權力否決司法機構的預算,只可以作建議,因為這避免司法機構受行政機構的財政牽制。至於美國法庭對建議會否採「理你都傻」的態度,繼續要錢,則是法庭的選擇。因此,在理想的三權分立中,法院的錯不應歸到政府的頭上。
於是,繳文我寫不來。要是我能寫些什麼,那只能是罵網民白癡,司法行政都分不清楚的討文,繼而完全站到敵方的陣營。
我一直感到,只有混沌才導出力量。只有靠一種對「總體施政」的不滿,一種司法行政不分的愚眛狀態,才能糾結各式各樣的人。這是聲勢,也是力量,更是政治的本質──說來也可怕,但政治的本質就是如此。
一切回歸混沌,混沌得只剩下失真的線條,才能讓所有人興奮起來,投入起來。就像彎彎的頭像,人不成人,只剩下簡單得只能靠想像才能補足「一個人」的簡單線條,卻誘騙了千萬人的寵愛。
也許,「我愛你」、「我需要你」才是騙少女的利器吧?你認真答她你愛她的眼睛、她的活潑,她就會開始反問,你就不愛我的嘴巴嗎?你就不愛沉默時的我嗎?然後用盡她的生物知識窮數她每一個器官,掘光她的一生縷述她各種面貌,要你做個沒完沒了的訪問──其實,這訪問未到第三條問題,兜不來的話女生就開始發脾氣。
這時候,還不如混沌地來一個:
2 Jan, 2009
其實一直幾鍾意睇《新報》個《報案室》,唔使用腦之餘幾另類,加上我有童黨和政治疑犯的經驗(香港警察政治部肯定有我 file,皇后清場後我手提畀人勾左半個月線),佢講嘅幾分真幾分假,我判斷得嚟。
但今勻佢講《警犬行咇嚇窒蠱惑仔》,話西九龍警員間歇性帶警犬出更,就好明顯講大話。住喺旺角廿幾年,買支原子筆芯都要「歷盡風塵」,對黃色事業行情了解和雞蟲不相伯仲(海嘯半年前,黃業就有海嘯價,你知嗎?一年前又開始有馬伕兜截途人,你又知道嗎?),但喺旺角見到警犬不超過五次。反而偏遠 D 嘅紅磡就聽過吓。
紅磡單野係,我個 fd 見到隻警犬情不自禁,「豬豬豬」的去撩它,跟手就畀人查身份證──他中學時嘅志願係開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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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室》,文:張SIR
在西九龍警區的九反之地,有不少蠱惑仔出沒,有時晚上的氣氛幾另類,好似油尖旺一些娛樂場所,有不少客人又吸食軟性毒品、又飲酒,經常神志迷糊打架,警員到場都俾佢哋推推撞撞,警犬喺呢種情況下,經常發揮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話說,西九警區嘅警員,晚上會間歇性帶同警犬出更,衝鋒隊出更亦經常帶同警犬出車。你唔好以為警犬靠嚇,其實好有作用,因為警犬不怕俾蠱惑仔投訴,不怕無職升。蠱惑仔有時會靠人多嚇番警員,又或酒醉鬧事,如果加埋毒品嘅催谷下,還會不自覺做出傻事。
不怕投訴利刀斧頭
但遇上警犬巡更,警犬不埋你牙尖嘴利,又或勇字當頭,就算手持利刀、斧頭也不怕。而且大大隻,企起身人咁高,一撞埋嚟都幾傷,所以對付蠱惑仔好有作用
試過在尖東一個蠱惑仔(飲酒、猜枚)劈場勝地,夜深時份有個醉酒肥佬離開時,走出街外見有個警員行單咇,以為自己大大隻可以玩吓警員,但佢無留意警員身邊有一頭警犬,因為夜晚、加上警犬又黑,半伏在地下,頭也比平常低了一點,踎喺警員身邊,肥佬醉眼昏花所以睇唔清。
醉酒佬滿身酒氣、帶有一種挑釁味道行埋警員身邊,由於警員站在行人路邊,肥佬一行埋去,警犬見有人態度不友善靠近,忽然站起,用狗頭猛力向上一頂,剛好頂中蠱惑仔下身要害位罝,痛到佢成個人大叫一聲,而隻警犬見佢大叫,以為有所行動,更加吼叫起來。
蠱惑仔又痛又驚,成個人醒晒。成件事,警員好被動,但警犬不覺間好主動,蠱惑仔由主動變衰衝動,結果輸晒。
1 Jan, 2009
自從民建聯在雷曼事件裡,立會內外態度兩個樣,會外說支持苦主,會內卻對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動議投反對票,「民建聯成功爭取XXX」就成為一種百搭句法。「民建聯成功爭取倪周分手」、「民建聯成功爭取倪周結婚」,甚至民建聯的袁貴才將失去區議員議席,也是「民建聯成功爭取」。
高登還有人仿模燦神的模式,問了一個他們認為是宗教類的問題,「上帝能否製造民建聯不能成功爭取的事?」
這一種狂熱,摻在 2009 的喜慶裡,就成為「民建聯成功爭取2009年」。

(Source: Unknown)
但無論民建聯如何無所不包,如何成為一種沒有內容的混沌,「民建聯爭取了我 2009 年第一次大笑」,仍是有效的。
31 Dec, 2008
女人很麻煩,兩個女人問了兩個刁鑽問題,窘於糾纏,一時難以解答,只好按捺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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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談人們對廣告有自然的免疫力時,Sidekick 問然則點解d 人睇完蔡瀾、睇完阿蘇,都會衝去間舖食野呢?
這問題麻煩的地方,在於我堅持一種資訊 VS 廣告的分類,資訊我們會信,廣告我們自動排斥。在這種分類下,要答她的問題就一定要闡明資訊和廣告有什麼區別。而且,我不想引入「收受利益」這點,這導致我們又得細分「推薦」和「廣告」(最少在這篇裡)。「推薦」處於資訊和廣告中間的模糊區域,一方面,它比資訊更見主觀,無法像資訊這樣(被想象為)「孓然一身」。它摻進了很多褒揚、甚至是誘惑的成份;它另一方面卻比廣告多了利益收受,予人虛偽之感。
Sidekick 提的蔡瀾阿蘇,正是這種東西。容或蔡瀾阿蘇沒推薦過,但言談用詞卻已構成推薦之事實。
但還是回到本原。我相信在現代社會的人,有能力分辨資料和廣告。最少我看深夜那些電視樓宇廣告、看報紙那些「資料由客戶提供」的鱔稿,我能分得出來。
致於為什麼我們能分得出來,這我還要觀察。但重點是,我們已經學會怎去分辨甚麼是資訊甚麼是廣告,無論這能否被明確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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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提出在分別對明愛和法律程序時,我們對「程序」有兩種態度。有朋友問,「點解要有程序?」其時我敷衍一句,「原來你係打爛沙盤個隻。」
其實這是出於「步驟」和「程序」的語意重疊,令我一時無法正經回答。程序是用來作品質管理的,但其性質又和步驟有極大相似性。雖然現在察覺了,但我那時實在答不過來。
一個醫生準備針筒注射時,有步驟、亦有程序。從表面上看,解開封套是一個動作,和一個步驟;而抽取藥劑後,倒轉針筒擠壓以排掉空氣,則是例行程序。否則注射了空氣進病人體內,隨時致命(但其原因卻要由專業的星屑醫生作答了
我不懂)。
但實際上,解開封套在整個「針筒作業」裡,已被決定成一種「程序」,針筒生產商把針筒封進封套,而醫生打開封套,雖然實際操作的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用 body 會更好──而這就是中國沒哲學的原因,它反映了一種抽象思維的原始缺乏),但卻其實是處於同一個程序裡,而這程序為的是:保持針筒密封不被細菌感染。
這項程序,並不是為了滿足注射需要而作出的(把注射儀器弄成針筒狀才是滿足注射步驟的需要,亦即將藥物直接注射到血液裡),而是用來滿足衛生的需要,正如同用完的針筒要棄置,亦僅是為了衛生的需要。衛生是一種品質,就如司法獨立一樣。它是一種「第三方要求」,而非治癒病人或司法的「結果正義」。它只是保証,在所有步驟內,儘量不會出亂子。
那麼,解開封套到底是一個步驟或是程序?某程度上,兩者皆是。
我回應 Nana 說,「原始社會執行正義的唯一程序就是刀和揮刀」,這其實是我自己在未澄清步驟和程序的分別時,出現的一種混亂狀態。「刀和揮刀」只是一種步驟,而非程序。
程序的目的在於:一種品質管理。所以當被問及「點解要有程序?」我就在想,我們要談的是什麼意義上的「程序」?最終得出的是,這是管理學意義上的程序──因為管理,為的就是品質。
在任何地方,「刀和揮刀」是步驟;但若在有管理學的地方,只有「開鍘和鍘」才既是步驟,亦是程序──步驟被置於一個程序管理系統中,成為程序的一環,而不僅僅是步驟。而私刑是反管理學所以反程序,所以反法律的。
品質管理規管著各種步驟,為的是進行更優質的處理。
如果撤回到明愛給醫管局那可悲的報告:女文員只是「缺乏常識」而不救人,而沒有違反程序。我又想回 71 所轉述的新聞,在內地「一美貌女郎在路邊疑是中暑暈倒了,許多男士見義勇為,紛紛要對她施予人工呼吸急救!」
我們還是要求政府,資助民間團體開辦免費急救課程?一來於國於家有助,二來按照「程序」,是按 30 次胸,再親兩次咀,於個人亦有裨益,在公在私皆有利可圖?
31 Dec, 2008
不是工作上週轉不靈,拿了老話題的「Fashion Your firefox」,打算每個類別寫一期,共連載九期(兩個月有多了),否則都留意不到 shareaholic 這插件。

shareaholic 可以把瀏覽中的網頁直接放到 Google Reader shared item。雖然 Google toolbar 有提供同樣的功能,但對本來就夠肥夠慢的 firefox 來說,但它未免太 heavy,而且還佔了一行工具列。
再說,現在我都幾乎只用 Google Reader share 東西,不太想把書籤分得七零八落,多重發佈又嫌廢時失事。
最近 Digg.com 出現虧蝕,Google 快點收購它,讓我的預言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