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單就這種現象(《不談戀愛、不想出門 「乾物女」正流行》),站在社會的角度而論,應該早已有之。這則報導的新聞性恐怕只局限於一個社會群族被套上了一個新的名稱,僅僅像天文學界為一顆已有編號的行星命名,其新聞性遠比不上行星的發現。但我在想,在御宅正名運動之際,乾物女很大可能會被處理為御宅的female form。這就是說,設若御宅正名成功,乾物女大概會從「遊手好閒」這個帶濃重道德意味的字眼中解放出來--也就是說,即使沒有乾物女正名運動,乾物女也能從御宅正名運動中,連帶地受意識型態之轉變之果。這種是,顛覆對作為某物基礎的另一物的判斷,就能從根本上顛覆對某物的判斷。
但這問卷的設計,還很明顯的帶著御宅是社交畏縮意識--這和御宅族的「不去玩了,還忙著看很多東西」有著相反的邏輯關係。
####
早前有報章頭條報導香港治安機構 (總覺警察這兩個字太正面,不太適合形容警權社會中的警察) 查disco 牌時,把查不到有犯罪行為的人被禁錮八小時,期間不准飲水說話及找律師。這種大新聞不適合我這些愛走偏鋒的人論述,但當板小角位的報導卻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引按: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指出,案發時既有七十多人被捕,該娛樂場所內必定有違法事件發生,警方便有需要在罪案現場繼續調查,履行執法任務。鍾續稱,事件上應平衡警方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否則最終得益者會是一些違法者。
之前的確為這段話做過半篇沒有發放的文字,但不想做大分析了。簡略地說。
首先根據報導聲稱,該300多人是已經被警察搜過身,但依然不准離開。如果按鍾姓指,「繼續扣查」的原因是「有七十多人被捕,該娛樂場所內必定有違法事件發生」(是記者錯還是鍾錯?有人被捕就意味有違法事件,如是者這句話有半句是廢話,因為有人被捕但沒有違法事件在法治社會裡是不可解的1;那句應該是「必定『還』有違法事件發生)。那麼,根這種邏輯關係,一個人所身處的地方便足以成為治安機構的「合理懷疑」2 的理由。這種判斷是荒唐的,但訴諸了社會對disco 的刻版化印象才沒顯得那麼礙眼。一個人大可抱有這種道德判斷,但一個文明社會的治安機構則不可能抱有這種判斷--你大可根據循例,認定某類地方是罪案重災區,但你不能預設凡到這些地方的人都是犯罪的,除非那地點本身就用來從事非法活動。
但這點還不很重要,更危險的是他所說「否則最終得益者會是一些違法者」所反映出來的一種從無罪推定到有罪推定的意識型態變換。治安機構本來的存在理由,撲滅罪行和保障社會安寧的關係在這裡被撕裂掉。在一種理想的治安形態下,撲滅罪行並不是第一義,而1降低一個社會被侵擾的程度,維持其安寧、平順地運作與及可預期性(穩定的因果關係)才是首要。但在前述那種地域妖魔化的程序運作以後,治安機構就啟動了寧枉毋縱的政策,對在場者施行禁錮 (在這裡無需討論合法禁錮還是非法禁錮的區別,因為在嚴格的社會學上說,監獄的運作也是一種禁錮)。於是,儘管在司法制度還保持著寧縱毋枉的文明時,治安機構便抱著其寧枉毋縱的泛懷疑態度,當起了一個破壞社會安寧的擾民角色--而它所依傍著的是撲滅罪行這個名號。
我小時候,一直被一種不知出於無知,還是出於恐懼的,指大陸遵行的是寧枉毋縱,所以它司法系統需要依賴有罪推定,而香港則是相反的意見教導著。香港赤化了?也許吧,但這段文字倒不能證明這個傾向,因為對這段出於鍾姓之口的「赤化供詞」,我更相信只是一種白癡式的消毒說法 (這是我不想做大論述的原因)--但問題是,沒人留意到這段話的問題,則反映香港人有從本質上被赤化的可能性--或者說,香港的憤青質素太差。
1) 據稱,皇后清場時有示威者先被考慮控告「搶犯」,但被余若薇的律師斥責「不可理喻」後,再決定控以「襲警」,這種先拘捕再找理由,在法治社會中同樣是難以理解的。
2) 香港先前有過案例,法庭認為政府治安機構的僱員對某人進行搜身的理由不足以構成「合理懷疑」,而輕判該人的襲警罪。
Edition Note: 「但這點還不很重要」一段曾於15/10 修改。
####
離題的。早前花了足足一個晚上把草莓100%在網上看清光。兩三年前曾看過頭幾期,的確是頗高評價的,因為河下水希倒把少男那種想入非非描繪得準確而傳神 (well,我是感同身受同病相憐的,好吧?),不過一直拖到現在才再看。但大概打從北大路五月出場,草莓內褲不再成為一個主題以後,整本漫畫我幾乎是在痛若中讀的,因為河下只是不斷不斷的去製造事件,卻缺乏有深度的心理描寫。故事要主角真中淳平跟那個打得火熱,河下就同要化時發現他愛的是其實是另一個,而這種變換甚至是缺乏足夠的起承轉合。
我想這種猜測是正確:河下原本的設定是四個女生--東南西北,每個代表一種對女性的面貌--圍繞著主角打轉,使他心煩意亂的。東城綾和西野司這兩大主角沒有什麼大問題,北大路也是,但在南戶唯這應該是被設定為給予主角「夫妻」和「家庭生活」感覺的女角,卻除了緊接著出場的主力描寫後,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作者忘記了他?還是力不從心?不可知了。反而對向井稍卻有更好的描寫。
其實在一部故事中,「浪費人物」是很惹我討厭的 (另外就是,在頭兩頁一氣介紹上十個人物--誰記得清楚),譬如說,在漫畫早段出現過的一個智者式角色大草,在中後段還出現過一次,但那次僅僅是用作描寫西野司對主角那exclusive 的愛的工具--事實上,我不介意只出現一回的閒角,但當你翻抄閒角,東一忽西一忽的派他出場拿來當工具,又不給這閒角擔當或引出更多有意義的東西,我寧願安排多兩三個閒角還要好。
Anyway,男人還是該選西野司這種主動示愛甚至主動獻身的類型,簡單直接,不用煩。
Powered by ScribeF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