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友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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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7/01/07, XXX wrote:
星屑的新文:
我這微小, 草根, 商業而不偉大的世界
回應了這幾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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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完全徹消「絮語」的意義。知道嗎,有一本書我曾經花過好大努力去找,當中的辛勞不下於我尋找我思想之父海德格的書--《少女16+ 口述歷史》。即使再瘋狂、即使再愚昧,至少對我來說,也容得下作為一個被觀察的對象。一個有歷史學和社會學意識的人,不會不重視第一手史料,儘管這種「重 視」也許是不值一哂,甚至是惡毒的。
但老實講,我最怕這種被指摘不長進時,卻反駁說,「係呀,我地係咁唔長進ga la」的人。想起昆德拉的Life is elsewhere,這本著作本來是想命名為《抒情年代》的。對呀,如果我面對的是一個抒情年代,我就只能說,Life is elsewhere。
「而且即使在一些讓blogger 擁有較高地位的外國社會裡, 在那些少數有質素和公信力的網誌之下, 實在存在著幾多千幾多萬個流水帳!?」
發不發覺,星屑用上了一種「低處未算低」的論證?
『欠缺廣泛的認受和支持, blogging 大概無法發展成為現在的「中學生無聊玩意」, 卻應該會成為「屬於某些專才的, 非主流的無聊玩意」吧.』
但如何才能得到「廣泛的認受和支持」,星屑也沒有說到,而在他的脈絡裡也不可能發展到出來。拿巴士阿叔來說,記得有維基人說過,他們初初是不想把這事件列 入維基條目,但後來發覺「巴士阿叔」不只是一小撮人的無聊玩意,而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如果Blog 只是因為這種類似的廣泛性和普遍性而提升為一種「社會現象」,那根本只是在嘲弄Blog 的本身。廣泛的認受和支持的條件,不是在嘴裡嘮叨著「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而是真真正正地有一翻作為,貢獻過些什麼,改變過什麼。
*原本的收信人等不必在這裡回應我。
Nana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11:18 am
「廣泛的認受和支持」
有些人以工具所能達到的目標為要,有些則以使用人數為準。
前時不是有個調查說部落格的使用者很多都是「玩玩、試試」,之後便置之不理將之棄置的嗎?所以呀,如果單以數量作為「廣泛的認受和支持」準則,那便有點逐末的意味。
紫草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2:12 pm
對,好些事情,如不是因為基數的龐大,根本不值得認真以待。而基數龐大所提供的意義只是:他揭視了人類,或者某個群族的一些本質--當然,這個本質是好是壞,是有價值還是無價值,倒是另一件事。
Nana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2:30 pm
見《風雨之前--總結2006年香港博客界 》
有點補充。有自足價值不等如不能分高低。
從這兒連結去的文章和留言者所說的 blog 有高低,是有些簡化了。如果說高低,還是從內容著眼較佳。
部落格作為工具,是中性的,功能的使用情況因個人喜好和選擇而異,這是單從技術或技能方面看。但 blog內容卻可以分高低,而且內容和表達手法亦有不同深淺程度的影響和所達至的功能 (包括個人、群體、社會) 。用個簡單點的說法,就像 Bloom’s Taxonomy :
Bloom identified six levels ( knowledge, understanding, application, analysis, synthesis, evaluation) within the cognitive domain, from the simple recall or recognition of facts, as the lowest level, through increasingly more complex and abstract mental levels, to the highest order which is classified as evaluation.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高低,個人還是以「自得其樂」為考慮。呵呵。
紫草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2:55 pm
那篇文章我會另文再作詳細回應。但簡略而言,這種「自得其樂」算不算得上一種沉溺於「自我感覺良好」?暗不暗示一種以感覺取向為中心而非價值取向的評估方法?這些都是當中的重要問題,也是我關注的地方。
不過說回來,啊,好久Blogosphere 都沒有這樣子的爭論了,而且還是我牽涉在其中的爭論 /w\ 想一想,那篇真的是「風雨之前」啦。
Nana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3:21 pm
「感覺」和「價值取向」是否必然地互相排斥?
如果我以 the highest order 為目的/目標,而達至這目的能令我「自我感覺良好」,自得其樂,那有甚麼問題、甚麼衝突?
『……而且還是我牽涉在其中的爭論 /w\ 想一想,那篇真的是「風雨之前」啦。 』
噢,原來是不甘寂寞,撩事鬥非。/w\
給映雪耍了!哼哼。
P.S. 真的非常討厭這留言格式,原有的分段和隔行在上載後都沒有了。文字堆擠在一起,既令人讀得傷神,復又眼痛。討厭死啦!
vachell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5:19 pm
我無法明白。或許真如某些人所說,討論是困難的。
之於,整篇文章洋洋灑灑,不就是低處未算低的論證,還有「係呀,我地係咁唔長進ga la」的情緒發泄,與理性討論相去甚遠。
感覺良好是blog的其中一種作用,但絕非全部。當我提出blog應該可以做得更多,對我眼中的部落文化作一點關注(或許他們認為這是嘲弄),後來竟然被解讀為別有用心,真荒誕,別有用心?吃力不討好,有錢搵咩。別有用心,也不會在這種雞肋之上。
紫草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10:44 pm
nana,
不,不互相排斥,但這個要看人的,價值觀內化了,便是融合,也許德蘭修女便這是這類人之一。
留言格式方面,剛剛看過網頁源碼,應該能修的。
Vachell,
目前,我除了在黑雪那裡留過一次唔等使的言外,出於種種原因,沒有在別的地方留過言。但請注意,在我還未說出來的評語中,星屑暫時比你更講理,或者說,他說的道理比你更合理。謝過留言了。
夜嵐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11:05 pm
一個社會在於不斷組織﹑改革然後重新塑造,如果把sinablog當作一個社區看,其實它並非一潭等待枯竭的死水,它所欠缺的僅是一份想像力與冒險精神,環保書舍﹑盲俠行﹑一個願望與近來看到的DIY-ABC都是不錯的嘗試。
紫草 said,
Wrote on January 18, 2007 @ 11:48 pm
這些是個好開始,是個好嘗試,但單憑這些是不夠的。
Memory-Melody-Mentality » Blog Archive » 未停的停掉 said,
Wrote on February 28, 2007 @ 9:21 am
[…] 「低處未算低」並不是如星屑醫生所說,是「高低辯」中的一項 (同上第四個回應)。它是回應醫生在《我這微小, 草根, 商業而不偉大的世界》中,「而且即使在一些讓blogger 擁有較高地位的外國社會裡, 在那些少數有質素和公信力的網誌之下, 實在存在著幾多千幾多萬個流水帳!?」的說法,出自我的《答友人信》。難道在那裡星屑醫生不是用上了一種小學生式「車,培正都大把人考零分啦」的邏輯?這才是我指的「低處未算低」。致於「高低辯」,我已說「other perspective is needed」,而這視角如《Bloblic Sphere》一文所見,是放了在良性公共領域的形構上,不在「高低」那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