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逼民反--投訴聖經

This work is licenc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ce.
這是種黑色幽默。目前已有512人經本網投訴聖經不雅。無奈地,面對官僚的愚蠢,只有透過這種方法去突顯。基督徒,對不起了。我還打算投訴紅樓夢鼓吹亂倫。Anyway,我不是這512個其中一個,因為我根據那份,另外草了一篇寄了去:
本人發現《聖經》內含大量不雅內容,現向貴機構提出投訴。該書由香港聖經公會代理,國際索書號為962-293-002-6。
本 人發該物品內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等使人不安之描寫,包括亂倫 (P.20,創世紀19:31-36)、誘使他人強姦親女(P.19,創世紀19:5-8)、強姦及碎屍(P.324-325,士師記19:24- 29)、食人(P.1119,撒迦利亞11:9)、父子相食 (P. 973,以西結書5:10)等等。有關情節不僅令人不安噁心,更越踰社會道德底線、有悖傳統人倫關係、抵觸現代文明規範,歪曲人類美好天性。
有關物品中,《創世紀》一章敘述羅得的兩個女兒因恐無後,相繼迷姦父親,並誕下兒子。即使持較開放性價值之學者,如李銀河等,亦以為亂倫必需在承諾不產下嬰兒之條件下才能進行。然而此物品卻鼓吹更為極端之亂倫行為,實蔚為奇觀。
《士師記》的內容更為血腥,內容記述受強暴者除了受到「終夜凌辱」以致頻死外,其屍身更遭「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實未知此等物品之廣泛散播,與香港近年不斷出現青少年暴力,是否有所關係。
按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10條《審裁處指引》指出,評量一物品是否不雅,應考慮以下四方面:
1) 一般合理的社會人仕普遍接受之道德禮教標準;2) 物品或事物整體上產生之效果;3) 可能之發佈對象;4) 如屬公開展視物品,則可能被哪些人接觸到;5) 該物品之真正意圖。
本 人以為有關物品所載之內容,如亂倫、食人等已嚴重違反「普遍接受之道德禮教標準」;而此類情節出現之繁多,實不禁令人質疑其「整體之效果」及「真正意 圖」;由於該物品現在普遍被中學列為必購書籍之一,接觸對象多為十八歲以下之未成年人仕,本人深恐有關青少年在閱讀後,會進行亂倫、食人及碎屍等有逆倫常 之行為。故本人以為審裁署有急切需要根據上述條例,並參考最近之案例,為該物品進行評級。
根據網上資料,該物品亦有下列不當內容,亦煩請審裁署跟進:
A. 殘害兒童
列王記下 2:23 - 2:24
詩篇 137 : 9
創世紀 22:2- 22:12
列王記上 14:12
以賽亞書 13:16
何西阿書 13:16
列王記下 6:28- 6:29
B. “謀殺” 以及 “阻止屍體合法殮葬”, 涉及進食人肉,碎屍,燒屍及烹屍
以賽亞書 9:20- 9:21
撒迦利亞 11:9
耶利米哀歌 4:10
彌迦書 3:2- 3:3
耶利米書 19:9
以西結書 5:10
申命記 21:18- 21:21
申命記 13:6- 13:10
士師記 19:24- 19:29
民數記 11:1
申命記 28:15- 28:53
撒母耳記下 13:1-14
撒母耳記下 13:28- 13:29
C. 不正當價值觀
出埃及記 21:23- 21:25
出埃及記 31:14- 31:15
申命記 22:14- 22:21
D. 自殘身體
以西結書 23:34- 23:35
E. 傷害他人身體
啟示錄 19:2- 19:3
以西結書 23:25
申命記 25:11- 25:12
F. 集體暴力
以西結書 23:21- 23:24
民數記 15:32- 15:36
出埃及記 32:27- 32:28
G. 非禮
以西結書 23:26
以西結書 23:28-23:29
以賽亞書 3:16- 3:17
那鴻書 3:5
H. 鼓吹大屠殺
士師記 18:1- 18:29
約書亞記 8:25
撒母耳記上 15:3- 27:9
士師記 9:49
士師記 21:10
申命記 2:33- 32:25
民數記 31:7- 31:17
出埃及記 12:12- 12:29
利未記 10:1- 1 0:2
I. 無理據且荒謬的暴力
民數記 11:18- 11:20
民數記 11:31- 11:33
士師記 11:30- 11:39
出埃及記 20:5
路加福音 19:27
出埃及記 22:20
馬太福音 12:32
馬太福音 25:41
約翰福音 3:36
約翰福音 15:6
馬太福音 13:49-50
創世紀 17:10- 17:14
創世紀 38:3- 38:7
出埃及記 9:15- 9:16
利未記 20:18
歷代志下 21:14- 21:15
約翰福音 9:2- 9:3
利未記 10:1- 1 0:2
J. 非法禁錮
申命記 21:10- 21:13
K. 破壞環境
那鴻書 1:3- 1:5
L. 殘疾歧視, 意圖傷害他人身體
撒母耳記下 5:8
sidekick said,
Wrote on May 16, 2007 @ 7:53 am
延伸閱讀:
關於情色版事件的一點觀察
Memory-Melody-Mentality » Blog Archive » 是戰略,而不是抽水 said,
Wrote on May 16, 2007 @ 9:09 am
[…] Sidekick在這裡留下庫斯克這篇的連結,似乎意指他「有人把聖經中有關性和暴力的地方列出,向審裁處投訴。這種離教者/反教會者乘機抽水的做法,只會….加深支持反對兩方的怨恨,把中間人趕向另一方。」這話。我覺得按重要性來說,有必要新post。 […]
kursk said,
Wrote on May 16, 2007 @ 11:01 am
我留意到你個google廣告欄,全部都係教會既廣告。
cow said,
Wrote on May 16, 2007 @ 12:43 pm
copy了
黑冇事 said,
Wrote on May 16, 2007 @ 3:17 pm
不如投訴埋天壇大佛露點不雅。 ^^
紫草 said,
Wrote on May 16, 2007 @ 5:48 pm
黑冇事,
呀,係喎,佛教都一定有野中得招。
紫草 said,
Wrote on May 17, 2007 @ 12:11 pm
黑冇事,
無露點喎。
blacksnow said,
Wrote on May 17, 2007 @ 3:31 pm
基督徒點都好玩過佛教徒啦,哈哈。
Blog-You.com » Blog Archive » 中大學生報事件-談傳媒與學生 said,
Wrote on May 17, 2007 @ 4:06 pm
[…] Updated 17thMay-事件竟然激發起「網民投訴聖經不雅千四宗」,矛頭直指淫審處。 官逼民反--投訴聖經-映雪 網友發起「投訴聖經行動」-林忌短評 認真讀讀《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林忌短評 Bible targeted in Hong Kong obscenity row-雅虎新聞 淫審處的鬧劇:「雅歌」的性描述絕非平鋪直述-黑冇事 […]
唔明 said,
Wrote on May 19, 2007 @ 5:47 am
諸位可唔可以尊重一下各宗教呢?
慎言一點好嗎?
blacksnow竟然話:「基督徒點都好玩過佛教徒啦,哈哈。 」
我想信blacksnow都係睇唔過淫審處的做法,唔使拉埋基督徒落水。
投訴星島日報大行動 said,
Wrote on May 24, 2007 @ 2:40 pm
投訴星島日報大行動
明報「成功」中招,請版主代為forward
投訴信為裁決前產物,可略作修改。
*******************************************
《明報》副刊裁不雅 (2007-05-24 04:35:00)
【明報專訊】淫褻物品審裁處將《明報》 5月 13日《星期日生活》副刊暫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今日在報章刊登公告。《明報》編輯部不同意審裁處的評級,將會盡快要求審裁處全面聆訊,覆核評級,有需要時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上月底揭開序幕,其中 2月號及 3月號的「情色問卷」內容,因涉及人獸交及亂倫話題,最受爭議。
引用「情色問卷」 暫定不雅
因收到投訴,影視處於 5月 10日將 3期學生報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明報》 5月 13日出版的《星期日生活》副刊,就事件向作者約稿編撰專題,其中作者陶囍在〈情色問卷 三種答案〉文中,引用「情色問卷」 14條問題,文章刊登後有市民向影視處投訴,影視處於 5月 16日將 5頁《星期日生活》的「周日話題」版送交審裁處評級,審裁處今日在兩份報章刊登公告,宣布將第 1至 5頁「周日話題」暫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明報:深入討論非渲染色情
《明報》編輯部昨日發表聲明,不同意審裁處的暫定評級,表示會盡快向審裁處申請全面聆訊,覆核評級,有需要時亦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明報總編輯張健波表示,文章的作者是資深教育工作者,雖然文章引用了問卷問題,但並無引述答案,而文章的目的是引發多元思考,讓公眾能夠進一步深入討論事件,「絕對無意渲染色情,文章的整體顯著效果並非不雅」。
另外,《明報》本周一( 5月 21日)於頭版報道〈 7員評學生報 不及一級鹹古〉,被指影響審裁處就《中大學生報》進行覆核評級。《明報》在聲明中亦解釋,有關報道的目的,只是嘗試透過比較過去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結果,探討事件反映審裁處評級制度的流弊,而過去亦有不同界別人士,包括審裁員和中大校方就《中大學生報》的內容作出評述,《明報》只是引述各審裁員的觀點,報道本身不帶任何價值判斷。《明報》聲明又強調,《中大學生報》編委會提出的覆核,尚未排期,司法程序並未開始。
學生報總編:制度存問題
對於審裁處對《明報》的評級,中大學生報總編輯曾昭偉表示震驚,他說,審裁處審裁制度存在問題,評級結果難以令人信服,他擔心裁決結果對傳媒業界及言論自由的未來發展都會構成危機。
截至昨日,影視處就《明報》 5月 13日及 5月 21日的報道,分別收到 12個及 8個投訴,後者尚未決定是否會送交審裁處評級
*******************************************
敬啟者:
要求將《星島日報》港聞版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2007年5月7日‧星期一‧星島日報港聞版A7‧《中大學生報》炮製「情色版」;及
2007年5月8日‧星期二‧星島日報港聞版A16‧影視處接《情色版》投訴
兩篇報道曾經轉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部分內容,該版其後被暫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星島日報》因此涉嫌沒有限制地發布二級不雅物品,鼓吹亂倫、獸交、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法定或普通法罪行,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
以下為報章轉載的內容,實在令人感到極度震驚、噁心、不安:
5月7日港聞版A7 「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姊妹****﹖」
「你最想同咩動物****?」
「你最想中大邊度****?」
5月8日港聞版A16「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
「你有無裝過佢沖涼、換衫、****、****?」
貴處已將《明報》轉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部分內容的版面,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本人十分欣賞 貴處捍衛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的勇氣,現請 貴處以相同標準,一併將《星島日報》轉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部分內容的港聞版,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以履行影視處的神聖責任!
此致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
香港特區市民
??? 謹啟
二零零七年五月??日
投訴星島日報大行動 said,
Wrote on May 24, 2007 @ 2:49 pm
搞聖經,唔gou ga,搞傳媒cin 大鑊,因為它們會反擊,no matter 扮中立or 扮中產,真愛國
向淫審處開炮——我為甚麼投訴聖經 | 公牛擠奶 said,
Wrote on September 23, 2007 @ 8:27 pm
[…] 投訴聖經一事,我最早是從紫草那里收到的風,後來才看到「令人戰栗的聖經」網站。看到這個網站,我就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投訴聖經是「別有用心」。所以我的投訴信不是經那個網站發出去的,而是復制了紫草修改的版本再自己手動寄出去的。聖經不送審的結果早就在預料之中,我對這樣的結果沒有不滿,因為我的目的不在於要打倒聖經,而是要凸顯淫審處不合理的處理手法。聖經要是送審了,反而不利於達到我的目的–他媽的怎麼就一視同仁了呢。我相信,聖經就算送審了,最後也沒可能被裁定為「二級不雅」的,淫審處人員沒有這種膽量。他們只敢對大學生、明報下手。他們只是明光社手中的棋子。 […]